前言


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
消防车 消防要求和试验方法
Fire fighting vehicles—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
GA 39-2016
代替GA 39.1~39.5-1992,GA 39.6-1994,GA 39.7-1994,
GA/T 114-2003,GA 412-2003,GA 442-2003
2016-02-25发布   2016-02-25实施

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 发布
 
本标准的 4.1、5.1、6.1、7.1、8.1、9.1、10.1、11.1、12.1、13.1、14.1、15.1、16.1、17.1、18.1、19.1、20.1、 21.1、22.1、23.1、24.1、25.1、26.1、27.1、28.1、29.1、30.1、31.1、32.1、33.1、34.1、35.1、36.1、B.1、C.1、D.1、E.1、附录G为强制性的,其余为推荐性的。
本标准按照GR/T 1.1—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。
本标准代替GA 39.1
1992《干粉消防车通用技术条件》、GA 39.2 1992《泵浦消防车通用技术条件》、GA 39.3 —1992《炮沫-干粉联用消防车通用技术条件》、GA 39.4-1992《水罐消防车通用技术条件》、GA 39.5 —1992 《泡沫消防车通用技术条件》、GA 39.6 1994《供液消防牟通用技术条件》、GA 39.7 —1994 《供水消防车通用技术条件》、GA/T 114 —2003《消防车产品型号编制方法》、GA 412 2003《后援消防车》、GA 442 2003《照明消防车》。与上述标准相比,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:
—— 增加了干粉水联用消防车的要求(见第9章);
——增加了气体消防车的要求(见第10章);

—— 增加了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的要求(见第11章);
——增加了高倍泡洙消防布的要求(见第13章);

—— 增加了水雾消防车的要求(见第14章);
—— 增加了机场消防车的要求(见第15章);
—— 增加了涡喷消防车的耍求(见笫16章);
——增加了登高平台消防车的要求(见第17章);
——塯加了云梯消防车的要求(见第18章);

—— 增加了举高喷射消防车的要求(见第19章);
—— 增加了通信指挥消防午的要求(见笫20章);
—— 增加了抢险救援消防车的要求(见第21帝);
——增 加了化学数援消防牢的要求(见第22章);
——增加了输转消防车的要求(见第23章);

—— 增加了排烟消防车的要求(见第25章);
—— 增加了洗消消防车的要求(见第26章);
—— 增加了侦检消防车的要求(见第27章);
—— 增加了隧道消防牢的要求(见第28章);
—— 增加了履带消防车的要求(见第29章);
—— 增加了轨道消防车的要求(见第30章);
—— 增加了器材消防乍的要求(见第31章):
—— 增加了勘察消防车的要求(见第32章);
—— 增加了宣传消防车的要求(见第33章);
—— 增加了水带敷设消防车的要求(见笫34章);
——增加了供气消防车的耍求(见第35章);

—— 增加了消防车标识的要求(见附录A);
—— 增加了车载式供水系统的要求(见附录B);
——增加了车载式消防绞盘的要求(见附录C);

——增 加了车载式呼气变气填充系统的要求(见附录D)
—— 增加了拉臂钩的要求(见附录E);
—— 增加了随车器材的耍求(见附录F);
—— 增加了随车文件、工具和易损件的要求(见附录G)。
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,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。
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。
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淮化技术委员会消防车泵分技术委员会(SAC./TC113/SC4)归口。
木标准起草单位: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闵永林、金义重、胡群明、万明、蒋旭东、沈坚敏、朱赟、王长伟、朱义、田永祥、王怡。
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:

—— GA 39.1—1992;
—— GA 39.2 1992;
——GA 39.3 
1992;
—— GA 39.4 1992;
——GA 39.5 
1992;
—— GA 39.6 1994;
—— GA 39.7 1994;
—— GA/T 114—2003;
—— GA 112 2003 ;
—— GA 442—2003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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